解释 : 厉公者, 陈文公少 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 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 他杀桓公鲍及太 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 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 桓公之少子林 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 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 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 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 ,故春秋曰“蔡人 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