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 子师,少 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 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 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 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 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 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 弃疾发兵伐陈,陈 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 围陈。十一月,灭 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