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 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 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 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 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 以微文深 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 中丞者几二十岁。 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 盐,事大小 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 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 ,能因力行之 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 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 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