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 灵公壮,侈, 厚敛以彫 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 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 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 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 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 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 杀忠臣,弃君 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