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 男,缓急无 可使者!”於是少 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 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 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 复续,虽欲 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 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 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 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 意,此岁中亦除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