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责之术 者也。督责之,则臣不敢不竭能以徇其主矣。此 臣主之分定,上下之义明,则天下贤不肖莫 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。是故主 独制於天下而无所制也。能 穷乐之极矣,贤 明之主也,可 不察焉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