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 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 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 奸,欲以败 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 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 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 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 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 有司公卿下沛 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 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 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 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 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 遣中尉安、大行 息即问王 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 皆围王宫 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