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民为什伍,而相牧司连坐。不告奸者腰斩,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, 匿奸者与降敌同罚。民有 二男以上不分异者,倍其 赋。有军 功者,各以率受上爵 ;为私斗者 ,各以轻重被刑大小。僇力本业,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。事末利及怠而贫者,举以为收孥。宗室非有军功论,不得为属籍。明 尊卑爵秩等级, 各以差次名田宅,臣妾衣服以家次。有功者显荣,无 功者虽富 无所芬华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