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有扈氏不服,启伐之,大战於甘。将战,作甘誓,乃召六卿申之。启曰:“嗟!六事之人,予誓告女:有扈氏威侮五 行,怠弃三正 ,天用剿绝其命。 今予维共行天之罚。左不攻于左,右不攻 于右,女不共命 。御非其马之政, 女不共命。用命,赏于祖 ;不用命, 僇于社,予则帑僇女。”遂灭有扈氏。天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