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 ”从台上弹人 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 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 ,过朝。赵盾、 随会前数谏,不 听;已又见死人手 ,二人前谏。随 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 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 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 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