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法 者,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 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自治,故为法 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 累其心,使重犯法, 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 上曰:“朕 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 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反 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 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 ”有司皆曰: 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, 非臣等所及也。请 奉诏书,除收 帑诸相坐律令。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