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 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 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 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 欲诛招, 招发兵围守哀公, 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 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 王闻陈乱,乃杀 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 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 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 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