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 害给事河东守 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 。官事辨,稍迁 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 者甚众,称 为敢决疑。数废数 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 史。其治米盐 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 曹实物,官吏 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 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 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 门,宣下吏诋罪, 以为大逆, 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