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必且能全道 而行督责之术者 也。督责之,则臣不敢 不竭能以徇其主矣。此臣主之分定,上 下之义明, 则天下贤不肖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。是故主独制 於天下而 无所制也。能穷乐之极矣,贤明 之主也,可不察焉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