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 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 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 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 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 娶蔡女。蔡 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 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 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 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 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