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,自以为 人莫及,闻 郎中雷被巧 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误中太子。太子 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京 师,被即 原奋击匈奴。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令斥免 ,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长安,上书自明。诏 下其事廷 尉、河南。河南治, 逮淮南太子,王、王后计欲 无遣太子,遂发兵反,计犹 豫,十馀 日未定。会有诏 ,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不遣,劾不敬。王以请相,相弗听。王 使人上书告相,事下 廷尉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治王。王恐事发,太子迁谋曰: “汉使即逮王,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,则刺杀之, 臣亦使人刺杀淮南 中尉,乃举 兵,未晚。”是时上不 许公卿请,而遣汉中尉宏即 讯验王。王闻汉使来,即如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 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,不发。中尉还,以闻。公 卿治者曰:“淮南王安拥阏奋击匈奴者雷 被等,废格明诏,当弃市 。”诏弗许。公卿请废勿 王,诏弗许。公卿 请削五县,诏削二县。使 中尉宏赦淮南王罪, 罚以削地。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 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中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“吾行仁 义见削,甚耻之。”然淮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 甚。诸使道从长安来,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 喜;即言汉廷治,有男,王怒,以为妄言,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