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 ,哀公娶郑,长姬 生悼太子师, 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 生留,少妾生 胜。留有宠哀公, 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 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 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 招卒立留为陈君 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 杀陈使者,使公 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 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