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 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 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 哀公属之其弟司 徒招。哀 公病,三 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 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 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 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 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