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 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 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 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 病,三月,招 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 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 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 兵伐陈,陈 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