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 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 輣车镞矢,与王 御者奸,欲 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 ,以淮南 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 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 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 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 劾孝首匿 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 计谋反,恐其发之, 闻律先自 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 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 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 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 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 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 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