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 法者,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 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自治,故 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重犯 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 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 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 正之法罪 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 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 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 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 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 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