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 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 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 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 君弟毋会,毋 如晋何。 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 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 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 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 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 三公子之徒作 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 :“吾不可负 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 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 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 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 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 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 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 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 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 爱之,竟以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