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 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 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 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 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 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 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 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 以重法绳之。居 官数年,一切 郡中为小治辨,然 独宣以小致大 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 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 ,坐怨成 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 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 苑门,宣下吏诋罪 ,以为大逆,当族,自 杀。而杜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