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 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 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 骄,不务德而务 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 弟毋会,毋如 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 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 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 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 献公曰:“何以为 验?”对曰:“使 死者复生,生 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 。荀息为相,主 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 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 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 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 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 所谓‘白 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 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 负其言。 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 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 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