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 山王使人上书请废 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 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 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 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 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 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 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 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 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 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 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 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 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