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 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 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 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 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 人诱厉公 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 公。故陈完不得 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 故春秋曰“蔡 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