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 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 上,徵为大厩 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 及中丞。使 治主父偃及 治淮南反狱 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 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 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 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 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 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 吏卒格信时 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 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