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 师,少姬生偃。 二嬖妾,长妾 生留,少妾生胜。 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 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 公怒,欲诛招,招发 兵围守哀公 ,哀公自经杀 。招卒立留为陈 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 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 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