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 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 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 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 安,未及上书 ,吏捕嬴,以淮 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 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 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 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 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 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 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 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 疑太子使白嬴上 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 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 请逮捕衡山王 治之。天 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 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 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 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 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