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 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 御史及中丞。使治 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 丞者几二十岁。王 温舒免中 尉,而宣 为左内史。其治 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 ,自部署县 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 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 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 因力行之 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 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 ,当族,自杀。 而杜周任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