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 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 聚会占家问之,某 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 可,堪舆家曰不 可,建除家 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 天人家曰 小吉,太一家曰 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 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 五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