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三年,发诸尝逋亡人、赘婿 、贾人略取 陆梁地,为桂林、象郡、南 海,以適遣戍。西北 斥逐匈奴。自榆中 并河以东,属之阴山, 以为十四县, 城河上为塞。 又使蒙恬渡河取高阙、山 、北假中,筑亭障以逐 戎人。徙谪,实之初县。禁 不得祠。明星出西方。三十 四年,適治狱吏不直者,筑长城及南越地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