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李斯 以闾阎历诸侯,入事秦 ,因以瑕衅,以辅始皇,卒成 帝业,斯为三公,可 谓尊用矣。斯知六之归,不务明政以补 主上之缺,持爵禄之重,阿顺苟合,严威酷刑,听高邪说,废適立庶。诸侯已畔,斯乃欲谏争,不亦末乎! 人皆以斯极忠而被五刑死,察其本,乃 与俗议之异。不然,斯之 功且与周、召列矣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