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 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 可使者! ”於是少女缇 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 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 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 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 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 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 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 其意,此岁中亦除 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