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 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 ,定官名,兴礼 乐,乃悉草 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 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 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 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 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 害之,乃短贾 生曰:“雒阳 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 权,纷乱 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 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