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 中,人上书言 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 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 而泣。意怒,骂曰 :“生子不生 男,缓急无可使者 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 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 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 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 ,以赎父刑罪,使 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 闻,上悲其 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