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六年,有司言淮南王长 废先帝法,不听 天子诏,居处毋度,出入拟於天子,擅为法令, 与棘蒲侯太子奇谋反,遣人使闽越及匈奴,发其 兵,欲以 危宗庙社稷 。群臣议,皆曰“长当弃 市”帝不忍致法 於王,赦其罪,废勿王。群臣请处王蜀严道、邛都,帝许之。长未 到处所,行病死,上怜之。 後十六年,追尊淮 南王长谥为厉王,立其子三人为淮南王、衡山王、庐江王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