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 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 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 此,後卒获为诸侯 。”乃卜居 之,占曰吉,即营 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 三年,初 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 伐戎,戎败 走。於是文公遂收 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 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 十七年,伐 南山大梓 ,丰大特。四十 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 公孙也。五十 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 公子立,是为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