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 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。取 庸苦之,不 予钱。庸知其 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 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 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 葬器也,何谓反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 反地上,即欲反 地下耳。”吏侵之益急 。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之 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 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 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