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五月,齐太仓令淳于 公有罪当刑 ,诏狱逮徙系长安。 太仓公无男,有女 五人。太仓公将行会逮 ,骂其女曰:“生子不生男,有缓急非有益也!”其少女缇 萦自伤泣,乃随其 父至长安 ,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 中皆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,刑者不可复属,虽复欲改过自新,其道 无由也。妾原没入为官婢,赎 父刑罪,使得自新。”书奏 天子,天子怜悲其意 ,乃下诏曰:“盖闻有虞氏之时,画衣冠异 章服以为僇 ,而民不犯。何则?至治也。今法有肉刑三,而奸不止,其咎安在?非乃朕 德薄而教 不明欤?吾甚自愧。故夫驯 道不纯而愚民陷焉。诗曰‘ 恺悌君子 ,民之父母’。今人有过,教未施 而刑加焉?或欲改行为善而 道毋由也。朕甚怜之。夫刑至断支体,刻 肌肤,终身不 息,何其楚痛而不德也,岂 称为民父母之意哉!其除 肉刑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