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 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 生偃。二嬖 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 留有宠哀公,哀公 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 哀公,哀公自经 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 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 ,使公子弃疾发兵 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 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