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 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 聚会占家 问之,某日可 取妇乎?五 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 小吉,太一 家曰大吉。辩讼不 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 取於五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