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 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 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 女淫於蔡 人,数归, 厉公亦数如 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 其父与兄,乃令蔡 人诱厉公而杀 之。林自 立,是为庄公 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 。厉公之杀,以 淫出国,故 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