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 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 竖刀等为内乱,齐 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 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 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 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 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 於此,不能去。 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 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 报劳臣, 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 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 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 “事不成, 犯肉腥臊,何足食 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