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 行後,未 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 孔曰:“齐桓公益 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 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 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 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 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 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 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 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 ,主国政。秋九 月,献公卒。里克 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 ,谓荀息曰:“ 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 如?”荀息曰:“ 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 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 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 白珪之玷,犹可磨 也,斯言之 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 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