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 ,齐桓公大会 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 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 公益骄,不务 德而务远 略,诸侯弗平 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 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 甚,乃谓荀息曰: 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 诸大臣不 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 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 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 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 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 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 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 曰:“吾不可负先 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 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 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 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 月,里克弑悼 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 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 可为也’,其荀 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 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 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