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 颇被菑害,贫 民无产业者 ,募徙广饶之 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 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 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 异时算轺车贾人 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 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 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 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 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 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 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 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 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