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 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 意有五女,随而泣 。意怒,骂曰:“ 生子不生男, 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 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 称其廉平,今坐法 当刑。妾切 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 ,终不可得。妾原 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 岁中亦除肉刑法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