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 见宣无害,言上,徵 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 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 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 。王温舒免 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 县名曹实物,官吏 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 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 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 风,坐怨成信,信亡 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 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 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