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 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 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 胜。留有宠哀 公,哀公属之其弟 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 哀公怒,欲诛 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 经杀。招卒 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 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 一月,灭陈。使弃 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